為落實肥料生產者、銷售者和使用者對肥料包裝廢棄物的回收責任,推進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日前,農業農村部《關于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指導意見》公開征求意見。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肥料產業快速發展,成為肥料生產和消費大國。但在肥料使用過程中,部分肥料包裝存在使用后被隨意棄置、掩埋或焚燒情況,對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態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意見》顯示,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回收利用肥料包裝廢棄物為重點,立足農村實際,堅持因地制宜分類處置、持續推進、久久為功,加快健全制度體系,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政策引導,扎實推進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促進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著力改善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2年,實現在全國建設100個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示范縣。示范縣50%以上的行政村開展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工作,回收處理率達到80%以上。到2025年,示范縣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率達到90%以上,農民群眾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意識大幅提升,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模式和工作機制。
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推進。將肥料包裝廢棄物的回收利用,與農藥包裝廢棄物、廢舊地膜回收等工作統籌考慮、協同推進,結合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置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協同高效的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機制。
堅持分類處置。根據肥料包裝物的功能、材質和再利用價值采取適宜回收方式。對于有再利用價值的,發揮市場機制,由使用者收集利用或市場主體回收后二次利用。對于無再利用價值的,納入農村垃圾收集系統處理。
堅持分級負責。落中央部署,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肥料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履行主體責任和回收處理義務的分級負責制。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領導下,指導肥料生產、銷售、使用主體履行主體責任和回收處理義務,確保不隨意丟棄。
堅持多方參與。完善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政府重點在使用、收集、回收環節進行引導和支持。鼓勵、支持專業化服務機構和個人回收肥料包裝廢棄物。
《意見》還明確回收處置范圍。肥料包裝廢棄物是指肥料使用后被廢棄的與肥料直接接觸或含有肥料殘余物的包裝(瓶、罐、桶、袋等)。根據農業生產實際,回收處置范圍主要包括化學肥料、有機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肥料、土壤調理劑等肥料包裝廢棄物。
明確回收處置主體。肥料生產者、銷售者和使用者是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的主體。引導肥料生產者、銷售者在其生產和經營場所設立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裝置,開展肥料包裝物回收。按照“誰使用、誰回收”的原則,落實使用者收集回收義務,確保不隨意棄置、掩埋或焚燒。鼓勵和支持農業生產服務組織、供銷合作組織、再生資源企業等開展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
明確回收處置方式。對于具有再利用價值的肥料包裝廢棄物,發揮市場作用,建立使用者收集、市場主體回收、企業循環利用的回收機制。對于無再利用價值的肥料包裝廢棄物,重點是部分小規格肥料、劑型為液態的水溶肥料等肥料的包裝廢棄物,由使用者定期歸集并交回村莊垃圾收集房(點、站),納入農村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置體系,實行定點堆放、回收。有條件的地方,可將無再利用價值的肥料包裝廢棄物納入農膜或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體系。
引導企業源頭減量。鼓勵肥料生產企業使用易資源化利用、易處置的包裝物,探索使用水溶性高分子等可降解的包裝物,逐步淘?鋁箔包裝物,減少對環境的影響。鼓勵化肥、有機肥生產企業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裝物,水溶肥等液態肥生產企業盡量統一包裝規格,便于包裝物重復使用,從源頭上減少肥料包裝廢棄物的產生。
鼓勵發展統配統施。大力推行肥料統配統施社會化服務。鼓勵肥料生產企業提供肥料產品個性化定制服務,定向為規模經營主體提供大規格包裝肥料產品。鼓勵和支持新型經營主體、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集中連片施肥作業服務,減少小包裝肥料廢棄物數量。
《意見》強調,各地要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將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綜合利用稅收、補貼等措施,鼓勵農民收集和上繳肥料包裝廢棄物,引導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開展回收利用。同時,建立健全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情況調查統計制度。加強對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的監督。對肥料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未及時回收肥料包裝廢棄物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征求意見稿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