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應急管理部網站公開了《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征求意見稿)》。對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從嚴審批,嚴格從業人員準入,實施貯存定置化管理。
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是指固有有危險性、發生事故的安全風險大、事故后果十分的嚴重、流通量大,需要特別控制的風險化學品。
《目錄》列舉的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包含20類,分別是:硝酸銨[(鈍化)改性硝酸銨除外]、硝化纖維素(包含屬于易燃固體的硝化纖維素)、氯酸鉀、氯酸鈉、氯、氨、異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氰化鈉、氰化鉀、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環氧乙烷、氯乙烯、二甲醚、汽油(包含甲醇汽油、酒精汽油)、1,2-環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酒精。
控制措施包含建設信息平臺,實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控制;實施統一規范包裝管理;嚴格安全生產準入,對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從嚴審批,嚴格從業人員準入;強化運輸管理;實施貯存定置化管理;以及其他要求。
通知稱,為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教訓,加強危險化學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防范和限制重特大事故。應急管理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等部門起草了《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截至時間為2019年11月18日。
控制措施
對列入《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的風險化學品應針對其產生安全風險的重要環節,在法律法規和經濟技術可以的條件下,研究帶動實施以下控制措施,zui大限度減少安全風險,有效防范限制重特大事故。
一、建設信息平臺,實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控制
帶動全國危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構建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從生產、貯存、用于產品進入物流、運輸、進出口環節的全生命周期追溯監管體系,完善信息共享機制,保證相關部門監管信息實時動態更新。在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的產品包裝以及中型散裝容器、大型容器、可移動罐柜和罐車上加貼二維碼或電子標簽,利用IOT、云計算、互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實現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的全生命周期過程跟蹤、信息監控與追溯。
二、實施統一規范包裝管理
統一規范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產品包裝的分類、防護材料、標志標識等技術要求以及中型散裝容器、大型容器、可移動罐柜和罐車的設計、制造、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識、包裝規范、使用規范等技術要求,嚴格實施涵蓋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的風險貨物的包裝性能檢驗和包裝使用鑒定。
三、嚴格安全生產準入
對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從嚴審批,嚴格從業人員準入,對不能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產業布局規劃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審批。
四、強化運輸管理
建立健全并嚴格遵循充裝和發貨查驗、核準、記載制度,加強運輸車輛行車路徑和軌跡、衛星定位以及運輸從業人員的管理,從源頭杜絕違法運輸行為,減少安全風險。利用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強化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運行軌跡以及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的在線監控和預警。加快帶動實施道路、鐵路危險物流運輸電子運單管理,重點實現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的流向監控。
五、實施貯存定置化管理
相關單位(港口、學校除外)應在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內劃定特定區域、倉間或者儲罐定點貯存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調控庫存量、周轉量,加強精細化管理,實現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的定置管理。加強港口危險貨物存儲管理,危險貨物港口經營人必須在危險貨物專用倉庫、堆場、儲罐貯存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并嚴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實施隔離,建立作業信息系統,實時記載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的類別、數量、貨主信息等,并在作業場因此外備份。
六、其他要求
經過海運、空運、鐵路、管道運輸的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應按照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特別控制危險化學品的控制措施,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根據其規定。
對科學實驗必須的試劑類產品暫不納入本目錄管理,但相關單位可按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的具體情況和已知的風險,采取措施加強管理。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要求,城鎮燃氣不適合本目錄及特別控制措施。